幼儿园办理企业
幼儿园办理企业
开办幼儿园需要办理以下手续和满足一定条件:
办学许可证:
首先需要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学许可证,并提交办学方案、课程安排、教育设施设备配备等相关资料。
企业名称预审:
在确定企业名称后,需要向工商总局提交名称预审申请,获得“预先审核通知书”。
提交材料:
准备并提交以下材料至工商行政管理局:
书面申请,包含企业名称、住所、投资人信息、出资额和方式、经营范围等;
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职业状况承诺书;
外省市人员须提供暂住证;
企业住所证明,如租房协议书、产权证明等;
从事特定行业或经营范围的审批件;
如委托他人代理,需提供委托书及代理机构的营业执照复件和代理人资质证书。
审核与登记:
提交材料后,工商行政管理局将对材料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审查决定。核准登记的,将发放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