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办理企业

幼儿园办理企业

开办幼儿园需要办理以下手续和满足一定条件:

办学许可证:

首先需要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学许可证,并提交办学方案、课程安排、教育设施设备配备等相关资料。

企业名称预审:

在确定企业名称后,需要向工商总局提交名称预审申请,获得“预先审核通知书”。

提交材料:

准备并提交以下材料至工商行政管理局:

书面申请,包含企业名称、住所、投资人信息、出资额和方式、经营范围等;

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职业状况承诺书;

外省市人员须提供暂住证;

企业住所证明,如租房协议书、产权证明等;

从事特定行业或经营范围的审批件;

如委托他人代理,需提供委托书及代理机构的营业执照复件和代理人资质证书。

审核与登记:

提交材料后,工商行政管理局将对材料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审查决定。核准登记的,将发放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