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行规定对在职人员报考硕士博士研究生的论文答辩延期有何规定?
在我国,对于在职人员报考硕士、博士研究生的论文答辩延期,相关教育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暂行规定,旨在确保研究生教育的质量与效率。以下是对这些规定的详细解读:
一、延期申请条件
- 硕士研究生
根据《关于做好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意见》规定,硕士研究生在以下情况下可以申请延期答辩:
(1)因工作需要,经所在单位同意,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的;
(2)因疾病或其他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完成论文撰写和答辩的;
(3)因导师变动,导致研究工作受到影响,无法按时完成论文的;
(4)因论文内容涉及国家秘密,需要延期答辩的。
- 博士研究生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博士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意见》规定,博士研究生在以下情况下可以申请延期答辩:
(1)因疾病或其他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完成论文撰写和答辩的;
(2)因导师变动,导致研究工作受到影响,无法按时完成论文的;
(3)因论文内容涉及国家秘密,需要延期答辩的;
(4)因参加国际学术交流、国际合作项目等原因,需要延期答辩的。
二、延期申请程序
- 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延期的研究生需向所在学校的研究生院提交以下材料:
(1)延期答辩申请表;
(2)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延期答辩的证明;
(3)相关证明材料,如疾病诊断证明、导师变动证明等。
- 研究生院审核
研究生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是否符合延期条件。符合条件者,由研究生院出具延期答辩通知书。
- 导师意见
导师对延期答辩申请进行审核,提出意见。如导师同意延期答辩,需在研究生院出具的延期答辩通知书上签字。
- 学校审批
学校对延期答辩申请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研究生院将延期答辩通知书送达申请者。
三、延期期限及次数
- 硕士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延期答辩期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延期次数不超过1次。
- 博士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延期答辩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延期次数不超过2次。
四、延期答辩后的工作要求
- 硕士研究生
延期答辩后,研究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论文撰写,并参加答辩。如再次延期,需重新提交申请材料,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延期。
- 博士研究生
延期答辩后,研究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论文撰写,并参加答辩。如再次延期,需重新提交申请材料,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延期。
五、其他注意事项
延期答辩申请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逾期不予受理。
延期答辩期间,研究生需继续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按时完成学业要求。
延期答辩后,如再次出现无法按时完成论文撰写的情况,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总之,我国对在职人员报考硕士、博士研究生的论文答辩延期制定了相关暂行规定,旨在保障研究生教育的质量与效率。研究生在申请延期答辩时,需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延期答辩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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