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师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有哪些课程选修规定?
海师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关于课程选修的规定是许多在职人员关注的焦点。以下将详细介绍海师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课程选修规定,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和选择适合自己的课程。
一、课程设置
海师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课程设置主要包括公共课程、专业课程和实践课程。
公共课程:公共课程是为所有专业的研究生设置的,旨在提高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和学术素养。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大学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等。
专业课程:专业课程是根据不同专业设置的课程,旨在提高研究生的专业素养和实际操作能力。各专业课程设置有所差异,具体课程包括但不限于:
(1)文学与新闻传播专业:文学评论、新闻采访与写作、新媒体传播、广告学、文化产业管理等。
(2)法学专业: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行政法学、国际法学等。
(3)经济学专业:政治经济学、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国际贸易、金融学等。
(4)管理学专业:管理学原理、组织行为学、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战略管理等。
- 实践课程:实践课程是结合实际工作需求,提高研究生实际操作能力的课程。主要包括实习、课题研究、毕业论文等。
二、课程选修规定
- 课程学分要求:海师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研究生在规定学制内必须修满规定学分才能毕业。公共课程、专业课程和实践课程学分要求具体如下:
(1)公共课程:一般要求修满16学分。
(2)专业课程:一般要求修满24学分。
(3)实践课程:一般要求修满12学分。
- 课程选修方式:海师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研究生可根据自身兴趣和职业发展需求,在规定范围内自主选择课程。具体选修方式如下:
(1)公共课程:研究生需按照培养方案要求修满规定学分。
(2)专业课程:研究生可在所在学院开设的专业课程中选择,但需满足以下条件:
①所选课程与本人所学专业相关;
②所选课程与本人职业发展需求相符;
③所选课程学分不超过本人所在学院规定的学分上限。
(3)实践课程:研究生可在所在学院开设的实践课程中选择,但需满足以下条件:
①所选课程与本人所学专业相关;
②所选课程与本人职业发展需求相符;
③所选课程学分不超过本人所在学院规定的学分上限。
课程选修时间:研究生可在规定时间内选修课程,具体时间由所在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课程选修变更:研究生在选修课程过程中,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课程,可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进行变更。
总之,海师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课程选修规定旨在满足研究生的个性化需求,提高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在职人员在选择课程时,应充分考虑自身兴趣、职业发展需求和所学专业特点,合理规划课程选修,以确保顺利完成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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