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产品最终检查
测绘产品最终检查规定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目的
对测区(项目)的测绘产品在完成过程检查的基础上交付之前进行最后的检查,判定其质量特性是否符合顾客的要求,并评定其质量等级。
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院生产单位过程检查合格后所有最终测绘产品的检查和质量评定。
职责
最终检查由院质管部组织检查负责组织实施。
工程处或测区(项目)负责人向检查组报告完成情况(如工期、数量、质量,出现和解决问题的情况及经验),提交被检查的全部资料,并委派相关作业组成员配合检查。
最终检查规定
根据质管部编制的生产实施计划,编制最终检查计划,并根据各工程处的实际生产进度适时调整检查。
测绘产品最终检查必须在过程检查已完成,并且其结果满足规定要求以后方可进行。
技术依据、内容和方法
检查依据为合同书(含协议书)、测绘任务书或委托检查验收文件、测区(项目)技术设计书(及技术补充规定)、相应的技术标准、过程检查合格材料(质量记录)。
最终检查前,须对准备提交的测绘产品进行完整性检查,以及对采用测量设备的检定证书的有效性进行检查,检查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
抽样方法
采取规定比例抽查室内、实地检查或对重点工序和重点作业组(人员)抽样检查的方法。
检查与验收
对测绘产品实行二级检查一级验收制,即过程检查和最终检查。过程检查由中队(室、车间)检查人员担当,最终检查由生产单位的质量管理机构负责实施。
生产单位可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参照产品的质量特性制定出“测绘产品最终检查实施细则”,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验收工作应在测绘产品经最终检查合格后进行,验收单位应依据相关规定和不低于表1的比率对被查收产品进行详查,其余部分作概查。
提交材料
生产单位应按合同或计划实施测绘产品交验,经最终检查后,应以书面向委托生产单位或任务下达部门申请验收,并提交最终检查报告,或由该单位委托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验收。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测绘产品的质量符合预定标准,并通过严格的检查程序来评定产品的质量等级,以确保顾客满意并符合相关法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