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户口低保什么条件

深圳户口低保申请条件如下:

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

包括领取失业救济金期满仍未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深圳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

家庭人均可核算收入需低于深圳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具体标准需咨询当地民政部门。

家庭人均资产不超过深圳市24个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包括现金、有价证券、银行存款等,需低于此标准。

家庭成员名下无生活用机动车辆(残疾人专用车除外)

不包括船舶等其他非生活必需的高档消费品。

名下居住用途不动产总计不超过1套(栋)

包括住宅、公寓等,不包括商铺、车库等非居住用途的不动产。

家庭成员名下无商事等级信息

无商业登记信息。

其他特定情况

如家庭成员中有劳动能力但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社会组织的公益活动,或拒绝配合低保核查等,将不予批准低保申请。

建议:

申请前,请详细咨询当地民政部门,了解最新的低保标准和申请要求。

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如收入证明、财产证明、家庭成员情况等,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