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招生顺位
小学招生顺位
小学招生顺位通常根据以下标准进行排列:
有户有房:
学生或其监护人在学区内有户籍且拥有住房,并能提供相应的户口本和房产证等证明材料。
有户无房(第一类):
学生或其监护人在学区内有户籍但无住房,能提供户口本。
有房无户:
学生或其监护人在学区内无户籍但拥有住房,并能提供房产证或其他佐证材料。
有户无房(第二类):
学生或其监护人在学区内有户籍但无住房,能提供户口本,且监护人在主城区无其他房产,需提供无房产证明。
无户无房:
学生或其监护人在学区内既无户籍也无住房。
录取顺序与网上报名的先后顺序无关。如果报名人数超过学校可提供的学位数,学校不能完全接纳本校学区范围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学校进行登记后上报,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生源排序和相对就近的原则,进行统筹安排。
请注意,不同地区或学校可能会有细微差别,具体应以当地教育部门或学校公布的招生简章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