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景观设计管控要点
市政景观设计管控要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基本要求
设计院应严格依据限额设计的指标要求,明确单方成本控制指标的计算方式,并确定合理的硬景面积比率。
企业专业负责人与合约部充分交流,确保发招标图纸前的初步核算成本可控。
景观整体布局需满足规划、绿化、消防等部门的各项指标,如集中绿化率、泊车位数目与地点、消防通道要求、消防登高面要求、一级道路宽度等,景观最终总图应有建筑设计院项目负责人会签。
场所设计
现场实测标高要与方案设计高差合图,确保地形垂直落差大于700mm时考虑安全防范措施。
基础结构设计需考虑消防车道、消防登高面及不同承载要求。
建筑单体散水、勒脚部位的景观堆坡(或覆土)高度不得超过室内±标高线。
地下室采光井、风井、排烟井景观处理后的采光和通风面积应符合规范要求,室外场所排水坡度控制在1%至3%之间,防止积水。
景观工程绿化堆坡与铺装之间应设置有组织排水系统,有屋顶美化的地区需考虑排水方式,垃圾采集点和垃圾房等部位应设置有污水排放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