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3

长沙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3年)

领取条件

1.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 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4. 求职者需在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六十天内办理。

领取标准

失业保险金月标准按各统筹区最低工资标准的90%确定;

2023年长沙市城区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530元/月;

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市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386元/月。

其他待遇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且所需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失业人员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注意事项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原因会记录在用户的档案中;

领取期限根据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计算,满1年但不满2年的领取期限为4个月,每增加1年缴费年限增发2个月,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

以上信息根据2023年发布的数据整理得出,如有最新变动请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