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老师行为
幼儿园老师行为
幼儿园老师的行为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爱岗敬业:
热爱幼儿教育事业,尽职尽责,培养幼儿良好的品德,认真备课,不传播有害幼儿身心健康的思想。
尊重幼儿:
平等对待每一位幼儿,以正面教育为主,耐心照料,促进幼儿全面健康发展。
仪表规范:
穿着整洁、大方,上班时化淡妆,不佩戴夸张饰品,保持端庄的仪表和举止。
与家长沟通:
主动与家长联系交流,听取建议,介绍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与家长建立教育共鸣。
严谨治学:
不断学习新知识,探索教育规律,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和科研水平。
为人师表:
遵守社会公德,严于律己,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心理修养和交往能力。
保护幼儿安全:
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保护幼儿在教育活动中的安全。
公正诚信:
在处理事务时坚持原则,处事公道,不徇私舞弊。
廉洁自律:
不接受家长财物,不参加由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
规范保教行为:
尊重幼儿权益,抵制不良风气,不组织以营利为目的的活动,不泄露幼儿与家长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