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武汉需要什么条件
落户武汉的条件如下:
年龄与学历要求
年龄在18至35周岁之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非武汉市户籍或者毕业不满2年的,可以申请落户。
大学毕业生落户,年龄不满45周岁(研究生不受年龄限制)的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经教育部学历认证)毕业生,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申请落户。
房产要求
已婚夫妻双方均在武汉市区有自有房屋,可以申请夫妻投靠落户。
父母在武汉市有自有房屋,可以申请父母投靠子女落户。
子女在武汉市有自有房屋,可以申请子女投靠父母落户。
在武汉市购买自有产权住房,本人及配偶、子女(未婚、年龄不满20周岁,或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满22周岁未婚子女)可以申请落户。
投资与就业要求
在武汉市投资兴业或者就业、就学的外地人员,可以申请在汉落户。
引进企业员工落户,市、区政府引进的大型企业、总部企业、产业研发机构和科技创新型企业等企事业单位的非本市户籍职工,单位注册资本和纳税已在汉落地,单位缴纳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的,均可申请落户。
社保与税收要求
在武汉市拥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的非武汉市户籍外来务工人员,可以申请在汉落户。
外地户口迁入武汉条件包括:在武汉市中心城区及新城区的汉南区、东西湖区投资、年缴税或三年累计缴税金额达到30万元的,可申请办理法人本人及配偶、子女或企业骨干共2人的武汉市常住户口。
其他特定条件
积分落户:在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住房)、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新城区农民工落户:在新城区和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合法稳定就业和住所(含合法租赁),且连续参加城镇社会保险满2年以上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投靠亲属:父母双亡无人抚养的孤儿,无子女的孤老投靠亲属。
收(抱)养子女:学龄前儿童、弃婴;被投靠人女方需年满30周岁,身边无子女。
军队干部家属随军户口:现役军人、副营职或副科级(含专业技术十一级、体育七级)以上的军官、文职干部、服现役或军队服务满15年的军官或文职干部。
外地来汉兴办私营企业业主、家属或业务骨干申办户口:私企业主、近亲属或业务骨干;1998年7月1日后3年内累计纳税额达到30万元以上的(含30万元);户籍不在本市或户籍在本市远城区,具有合法身份证明的中国公民来本市中心城区及郊区(东西湖、汉南区)投资兴办私营企业,且在本市有自己的住房,可申报私营业主及一名亲属(父母、配偶、未成年子女)或业务骨干(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营销人员或管理人员)共计2人的户口。
建议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落户方式,并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和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