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如何转学
小学如何转学
小学转学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提前申请
家长或监护人应提前向转出学校和转入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双方同意。
开具转学证明
转出学校根据转入学校的同意接收函开具转学证明,并提供学籍资料。
教育局或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盖章。
办理入学手续
家长或监护人持转学证明、户口簿、房产证等相关材料到转入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教育局或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盖章。
学籍转移
教育局或教育行政部门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启动学籍转接手续。
转出学校及时转出学籍档案,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结。
注意事项
学生转学应坚持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原则。
非毕业年级接收转学生的工作,最迟不得晚于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办理。
学生在休学期间、受处分期间不予转学。
公办中小学的六年级、九年级第二学期原则上不办理转学。
特殊情况(须提供相关证明)需中途转学,须经学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确认。
请根据具体情况,按照上述步骤办理转学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