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北京师范大学在职博士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申请北京师范大学在职博士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一、基本信息材料

  1. 身份证复印件:提交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需清晰可见。

  2.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提交本科、硕士及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需清晰可见。

  3. 毕业证书复印件:提交本科、硕士及毕业证书复印件,需清晰可见。

  4. 工作证明:提交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

  5. 个人简历: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科研成果等。

  6. 财务证明:提交近6个月银行流水账单,证明经济能力。

二、学术材料

  1. 学术论文:提交近5年内发表的学术论文,包括论文题目、作者、期刊名称、发表时间等。

  2. 科研项目:提交近5年内主持或参与的科研项目,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起止时间、项目经费等。

  3. 科研成果:提交近5年内获得的科研成果,包括专利、专著、教材等。

  4. 学术奖励:提交近5年内获得的学术奖励,包括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等。

  5. 学术交流:提交近5年内参加的学术交流活动,包括学术会议、研讨会等。

三、推荐材料

  1. 推荐信:提交2封推荐信,由熟悉申请者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的专家或导师出具。

  2. 推荐人信息:提交推荐人的姓名、职称、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

四、其他材料

  1. 英语水平证明:提交英语水平考试成绩单,如托福、雅思、GRE等。

  2. 报考方向及导师选择:提交报考方向及选择导师的依据。

  3. 研究计划:提交详细的研究计划,包括研究背景、研究内容、研究方法、预期成果等。

  4. 在职证明:提交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证明申请者具备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的条件。

  5. 其他材料:根据申请者的具体情况,可能需要提交其他相关材料。

注意事项:

  1. 所提交材料需真实、完整,如有虚假信息,将取消申请资格。

  2. 所有材料需使用A4纸打印,并按照顺序装订成册。

  3. 申请材料提交后,不得更改或补充。

  4. 申请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每年的3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5. 申请者需关注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了解最新的招生政策及要求。

  6. 申请者需按照要求提交材料,逾期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者,将取消申请资格。

  7. 申请者需确保提交的材料准确无误,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通过以上材料的准备,申请者可以更好地展示自己的学术背景、研究能力和综合素质,提高申请成功率。祝您申请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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