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在职博士研究生学位授予条件

复旦大学在职博士研究生学位授予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 具有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的同等学力或已获得硕士学位,且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较高的学术水平。

  3. 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能够独立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4. 在复旦大学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学业,取得博士学位授予资格。

二、学术要求

  1. 完成规定学分。在职博士研究生应修满学校规定的学分,包括公共课、专业课、选修课等。

  2. 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学位论文应具有创新性、学术价值和实用价值,经过导师同意、学院审核、答辩委员会评议,最终获得答辩通过。

  3. 发表学术论文。在职博士研究生应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发表一定数量的学术论文,且论文质量达到学校要求。

  4. 参加学术活动。在职博士研究生应积极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研讨会等活动,拓宽学术视野,提高学术水平。

三、科研成果要求

  1. 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发表一定数量的学术论文,且论文质量达到学校要求。

  2. 参与科研项目,取得一定成果。在职博士研究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参与至少一项科研项目,并取得一定成果。

  3. 申请专利。在职博士研究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申请至少一项专利,且专利已授权。

  4. 获得学术奖励。在职博士研究生应在学术研究、科研创新等方面获得一定奖励。

四、品德要求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 诚实守信,严谨治学,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

  3.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为学校发展贡献力量。

五、实践能力要求

  1. 具有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能够将所学知识应用于实际工作中。

  2. 在职期间,积极参与工作,取得优异成绩。

  3. 能够在导师的指导下,开展科学研究工作,为我国科学技术发展做出贡献。

六、时间要求

  1. 在职博士研究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学业,取得博士学位。

  2. 学业时间一般为3-5年,具体时间根据学校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3. 在职博士研究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取得博士学位。

七、其他要求

  1. 在职博士研究生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2. 在职博士研究生应关注国内外学术动态,不断拓宽学术视野。

  3. 在职博士研究生应与导师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汇报学习、研究进展。

总之,复旦大学在职博士研究生学位授予条件旨在选拔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优秀人才。在职博士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应全面提高自身素质,为我国科学技术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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