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观设计围栏高度要求标准
景观设计围栏的高度要求标准主要依据使用场景和安全性需求,具体如下:
人行道或安全带外侧的栏杆高度
不应小于1.10米,构件间的净间距不得大于140mm,且不宜采用横线条栏杆。
景观栏杆
高度一般要求达到1.2米,特别是在亲水亭台、陡峭的山路等地方,需要起到安全保护作用。
栏杆高度还可以根据具体场景有所调整,如低栏0.2~0.3米,中栏0.8~0.9米,高栏1.1~1.3米。
公园建设规范
护栏设施应高于105厘米,且要采用不易攀登的构造。工厂用围栏高度(含土建基础)为2.2-2.5米,自家花园(含土建高度)为1.5-2米。重工业、高安防场所的围栏高度基本上在2.5-4米之间;如果是马路上,1-1.2米高度即可。
城市容貌标准
临街建筑施工工地周围宜设置不低于2米的遮挡墙,市政设施、道路挖掘施工工地围墙高度不宜低于1.8米,围栏高度不宜低于1.6米。
住宅设计规范
阳台栏杆设计应防儿童攀登,低层、多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05米;中高层、高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10米。封闭阳台栏杆也应满足阳台栏杆净高要求。中高层、高层及寒冷、严寒地区住宅的阳台宜采用实体栏板。
综合以上标准,景观设计围栏的高度要求主要根据使用场景、安全需求和规范进行选择。例如,人行道或安全带外侧的栏杆高度应不低于1.10米,而公园、庭院等户外景观的栏杆高度通常在1.2米至2.5米之间,具体高度还需根据实际情况和安全性考虑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