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办理户籍

在武汉办理户籍,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自有产权住房落户

申请条件:非武汉市户籍人口,在本市有自有产权住房的,本人及配偶、子女(未婚、年龄不满20周岁,或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满22周岁未婚子女)可以申请落户。

申报材料

《申报户口登记表(房屋登记类)》

拟落户人居民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

拟落户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房屋权属证明(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

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持准备的申报材料到各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户籍窗口办理,流程包括分局受理、审核、审批、派出所办结,办理时限为7个工作日。

网上办理:网上申请后,分局受理、审核、通知当事人到分局现场或邮寄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回原籍注销户口(原籍为湖北省内的除外),派出所现场办结,办理时限为9个工作日。

学历落户

办理条件

具有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含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具有普通高校专科、本科以及非普通高校本科(含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年龄不满40周岁的人员。

办理材料

《申报户口登记表》

原籍《居民户口簿》或学生集体户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身份证

毕业证和学历证明(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认证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认证书”)

房屋证明(在自有房屋落户的,提供自有房屋所有权证)

办理流程

现场办理:申请人持需提供的材料,到拟落户地的所在区政务中心公安户籍窗口申办,有随迁人员的,5个工作日办结。

投靠落户

办理条件:需要办理配偶、子女、父母随迁落户的,应符合投靠条件。

办理材料

《申报户口登记表》

关系凭证(如结婚证、出生证明等)

房屋所有人书面同意书(如适用)

办理流程

现场办理:申请人持需提供的材料,到拟落户地的所在区政务中心公安户籍窗口申办,有随迁人员的,5个工作日办结。

购房落户

基本条件:外地人员在武汉市购买商品住宅办理常住户口的基本条件是购房金额达30万元以上,或购房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上。

办理材料

《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

物业管理部门出具的实际入住证明

原户籍地派出所户籍证明

购房合同及全额发票

婚姻证明等

办理流程

直接到武汉市公安局户政处签证窗口申请办理户口。

积分落户

办理条件:外来务工人员的积分入户核准分值达到一定值后即可申请落户。

办理材料

积分入户核准分值证明

相关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

办理流程

申请人持需提供的材料,到拟落户地的所在区政务中心公安户籍窗口申办,有随迁人员的,5个工作日办结。

建议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落户方式,并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