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不同区迁移户口手续
广州不同区的户口迁移流程如下:
所内迁移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直接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
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
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
所间迁移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
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
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跨区迁移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派出所受理后呈分局审批。
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
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
经分局审核同意后,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公民迁移
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
户口迁移,应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
注意事项:
迁移前提条件包括持有迁入区域的有效房屋产权证明或合法居住证明文件,从迁入地公安机关获取《准予迁入证明》,向迁出地派出所申请并获得《户口迁移证》,以及准备迁移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各区之间的具体迁移政策细节可能有所不同,需结合个人实际情况及目标区域的具体政策要求来综合判断。
迁移过程中,需严格遵循相关政策与条件,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建议:
在办理户口迁移前,先咨询目标区域的公安机关或户籍管理部门,了解具体的政策要求和所需材料,以确保迁移过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