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饮用水标准
深圳市的饮用水标准主要参考了世界卫生组织(WHO)、欧盟、美国、日本等先进饮用水水质标准,并结合深圳市水质特点制定。标准包含水质指标116项,其中常规指标52项,非常规指标64项。与国家标准相比,深圳标准增加了10项指标,提升了52项指标(含消毒剂),附录由原来的28项增加到45项,考核方法上提升了出厂水和管网水合格率要求,增加了嗅味物质和消毒副产物的检测,重点关注龙头水水质。
深圳市生活饮用水检测的标准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微生物指标、无机污染物、有机化合物、重金属、放射性物质等。这些项目是评估水质安全和卫生问题的关键因素。例如,微生物指标可以检测水中是否存在细菌、病毒和寄生虫等有害物质,而重金属项目可以判断水中的铅、汞等有毒金属是否超标。此外,不同的检测项目对应着不同的价格,深圳市的生活饮用水检测机构提供多种检测套餐,包括基础套餐、标准套餐和高级套餐等,以满足不同用户的需求。
常规的检测项目包括pH值、浑浊度、余氯、氨氮、总大肠菌群、大肠杆菌、总消毒副产物、重金属等。这些项目主要是从水的理化性质、微生物污染和化学污染等方面进行检测,以确保饮用水的质量符合标准。此外,深圳还对一些特殊要求的饮用水进行补充性检测,例如针对直饮水机的检测、餐饮业的用水检测等。
深圳市饮用水标准旨在确保饮水安全,对水质管控提出具体要求,并定期对深圳市的饮用水进行抽检,公示检测结果,以保障公众的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