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博士研究生配偶政策
浙江博士研究生配偶政策
当前浙江省针对博士研究生配偶的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房票补贴政策
绍兴市越城区:新引进的博士学历人才每人可申请60万元房票补贴;双博士夫妇可免费享受一套人才房或最高150万元的房票。
绍兴市柯桥区:人才夫妻购房可享受“房票叠加”和“房票上浮”优惠,双博士夫妻最高补贴150万元,博士和硕士夫妻最高补贴90万元,本科夫妻最高补贴15万元。
湖州南浔区:博士夫妻最高可享受160万元的房票奖励。
大学生人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基础标准为50万元,夫妻双方均符合条件的最高可享受160万元奖励。
配偶安置政策
博士配偶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硕士学位者,可实行“人事代理”形式的安置。
博士配偶具有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或全日制本科学历及以下者,可实行“合约”形式的安置。
配偶分配工作政策
引进博士、教授的配偶,如果符合教师条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校讲师以上职称),可以根据专业充实到相应教学院系教学队伍中。
博士、教授的配偶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可以适当对口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