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具费用分摊
厨具费用分摊主要涉及自然破损和遗失费用的分担,以及低值易耗品(如餐具)的摊销问题。以下是具体的分摊原则和会计处理方法:
自然破损和遗失费用分摊
厨具自然破损和遗失费用不得超过本部门营业收入的千分之一。
如有超出,分摊比例如下:
经理:20%
主管:30%
责任员工:50%
餐具则由厨房和前厅共同承担,各占50%。
低值易耗品(餐具)摊销
餐具不属于固定资产,应记入低值易耗品科目。
可以选择一次性费用化或分月摊销。
分月摊销时,通常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按月平均摊销,具体年限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和内部财务政策确定。
五五摊销法:即购入时摊销50%,报废时再摊销50%。
建议
明确分摊比例:确保所有相关人员明确了解分摊比例,避免因分摊不均导致内部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