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自来水收费标准

截至2024年,青岛市居民生活用水的收费标准如下:

第一阶梯

户年用水量不超过144立方米(含)

综合水价为每立方米3.50元(含污水处理费1.00元)

第二阶梯

户年用水量在144至204立方米(含)

综合水价为每立方米4.65元

第三阶梯

户年用水量超过204立方米

综合水价为每立方米8.00元

此外,执行居民水价的非居民用户(如部队、学校、托幼、社会福利场所及社区服务设施中非经营部分等用户)用水价格为3.70元/立方米,其中自来水价格为2.70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为1.00元/立方米。

非居民用水(船舶用水、基建用水、旅馆饭店用水、其他单位用水)价格为5.40元/立方米,其中自来水价格为4.00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为1.40元/立方米。

特种行业用水(如洗浴)的价格为8.00元/立方米。

建议:

居民用户可以根据自己的用水量选择合适的阶梯,以节省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