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误工费最低标准
杭州误工费的最低标准主要依据受害人的收入状况和误工时间而定。具体标准如下:
有固定收入的情况
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例如,某受害人在杭州因车祸受伤,其在单位的月工资为8000元,因受伤误工3个月,那么其误工费为8000元/月 × 3个月 = 24000元。
无固定收入的情况
如果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例如,若受害人从事IT行业,同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10000元,误工4个月,则其误工费为10000元/月 × 4个月 = 40000元。
误工时间的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此外,如果患者的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以上,误工费按照3倍计算。
综合以上信息,杭州误工费的最低标准主要取决于受害人的具体收入状况和误工时间。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则参照当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误工时间以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为准,若因伤致残,则误工时间可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