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测绘报告如何有效
土方测绘报告的有效性可以通过以下步骤来确保:
实地勘测的确认
测绘机构必须进行实地勘测,并形成现场勘测笔录、现场勘测录像和照片等文件。
现场勘测笔录应有国土执法人员、测绘人员、被查处人三方的签字,以确保实地测绘过程的真实性和可信度。
如果缺少任何一方的签字,特别是测绘人员及被查处人的签字,那么勘测笔录的真实性可能会受到质疑,并可能在没有其他证据的情况下被认定为无效。
测绘报告的形式和内容审查
测绘报告应当包含国土部门作为委托人的信息、委托事项,并附上国土部门向测绘机构提交的委托材料。
报告中应加盖测绘机构及测绘人员的专用印章,并且测绘过程所用的科学技术手段应当有书面说明,例如选用的坐标系、动用的测绘仪器等。
测绘人员和机构的资质审查
测绘人员应当具备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而测绘机构应当具备法人资格,拥有测绘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装备和设施,以及相应的管理制度,并且必须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测绘资质证书。
测绘程序的合规性
测绘报告应当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的证据要求,包括测绘报告的形式、测绘人员及测绘机构资质和测绘程序等方面的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