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户口落户政策
青岛户口落户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方式:
购房落户
在城区购买单套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100平方米以上,取得不动产权证,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可以申请落户。
人才引进落户
40周岁以下,有全日制普通专科学历或中级技师证可以申请落户青岛。
博士学历人员适当放宽限制,50周岁以下,或取得高级技师证的人员可申请。
引进高层次人才、学历人才、技术技能人才。
积分落户
需要满足无犯罪记录、有合法固定住所、持居住证1年、按规定连续缴社保1年。
投靠落户
父母投靠子女、子女投靠父母、夫妻投靠。
技工落户
40周岁以下,有高级工资格,连续缴1年社保可申请落户;
低于35周岁,有中级工资格,连续缴社保2年可申请落户。
毕业生落户
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或本科毕业后,在青岛市就(创)业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可以通过“人才落户”渠道落户。
市内迁移落户
市区居民自由迁移。
合法稳定就业创业落户
在城区合法稳定就业创业连续满3年,持有不动产权证,或租赁城区登记备案住房连续满3年,且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在城区无住房的,可以申请落户。
以上信息根据最新发布的政策整理而来,具体政策可能会有所变动,请以官方最新发布的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