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电动自行车新规

广州市电动自行车新规概览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6日

实施时间:2024年12月30日

主要目的: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和秩序。

主要内容

速度限制 :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

禁止行为:

禁止以手持方式使用通讯工具、浏览电子设备、吸烟、饮食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违法记录:

电动自行车有三次以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所有人或驾驶人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拒不接受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车辆。

企业责任:

即时配送企业需对专用号牌车辆进行管理,对骑手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需实行派单管控。

总量控制:

市人民政府可根据城市道路交通发展状况和发展导向,对电动自行车实行总量控制。

非法改装:

禁止生产、销售非法改装、加装、拼装的电动自行车,违者将面临罚款等处罚。

产品要求:

生产用于本市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应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并具有防篡改设计。

政府职责:

市、区人民政府应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管理协同共治机制。

部门职责:

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电动自行车的登记和通行管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电动自行车及其相关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

实施背景

为解决电动自行车带来的交通安全问题,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广州市制定了此管理规定。

电动自行车在广州的普及带来了诸多管理挑战,包括非法改装、超速行驶、交通违法等。

实施影响

电动自行车用户需注意遵守新规,以免车辆被扣留。

即时配送企业需加强对骑手的管理,确保骑手遵守交通规则。

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等行业将面临更严格的监管。

结论

《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的实施旨在规范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的使用和管理,通过一系列具体措施,旨在减少交通事故,提升城市交通秩序,保障市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