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中小学建设标准
武汉市中小学建设标准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适龄入学人口比例
中心城区及开发区:小学阶段55座/千人,初中阶段25座/千人,普通高中15座/千人。
远城区:小学阶段新城和新城组团50座/千人,中心镇和一般镇37座/千人,初中阶段24座/千人,普通高中16座/千人。
中小学建设标准
用地标准:
老城区:小学用地指标为7.4~10.4平方米/生,最小用地规模为6.9~9.9公顷,建筑用地为2.3~6.5公顷,体育活动场地为0.5~1公顷,绿化用地为1.1~1.7公顷,停车场地为1.3~2.8公顷。
建成区:小学用地指标为10.4~9.9平方米/生,最小用地规模为9.9~2.3公顷,建筑用地为2.3~6.5公顷,体育活动场地为1~2.8公顷,绿化用地为1.4~2.4公顷,停车场地为1.7~2.8公顷。
新建区:小学用地指标为10.4~9.9平方米/生,最小用地规模为8.1~6.5公顷,建筑用地为6.5~2.3公顷,体育活动场地为2.3~3.3公顷,绿化用地为1.9~2.3公顷,停车场地为2.3~3.3公顷。
民办学校设立与规模
普通小学设计规模不小于12个班,单设初中、单设高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完中的设计规模均不小于18个班,小学班额控制在45人以内,中学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