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政策适用提供公勺

餐饮政策适用于提供公勺,具体规定如下:

必须提供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为合餐者每人或者每菜配备公筷公勺。这意味着无论是一人还是多人合餐,每道菜都应当配备一套公筷公勺,以确保用餐过程的卫生和安全。

明显区分

公筷公勺应当在长度、颜色、材质或者突出标识等方面明显有别于自用餐具,以便于区分和使用。

提示和引导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通过在餐桌和餐饮服务场所显著位置设置提示牌等方式,对使用公筷公勺进行提示,并主动提醒和引导合餐人员使用公筷公勺。

权利保障

合餐人员有权要求餐饮服务提供者提供公筷公勺。如果餐饮服务提供者未提供,合餐人员可以采取劝告或通过12315平台进行投诉、举报。

适用范围

该政策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餐饮服务提供者,包括餐饮服务经营者和集中用餐单位食堂的经营者或管理者。

倡导非强制性

除了在特定场所(如餐饮场所)必须提供公筷公勺外,该政策还倡导在家庭合餐及其他非营利性合餐时也使用公筷公勺,但这并非强制性规定。

综上所述,餐饮政策明确要求餐饮服务提供者在提供合餐服务时必须提供公筷公勺,并通过各种方式提示和鼓励使用者,以确保用餐过程的卫生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