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随迁子女入户条件

深圳随迁子女入户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父母一方为深圳市户籍

被投靠人有法定抚养责任,或征得抚养权属方同意迁户的未成年子女(含养子女);

成年子女(满18周岁不满20周岁)在高中(含中职、中技)或全日制大学教育阶段在校就读,户口未迁至院校学生集体户(仍随父或母);

申请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被投靠人迁入深圳市户籍连续满8年且仍拥有深圳房产(对于父母投靠子女落户的情况);

申请人年龄要求:

男方需满60周岁、女方需满55周岁(对于父母投靠子女落户的情况)。

办理随迁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

子女的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16岁以下自愿提供身份证材料);

结婚证(对于父母投靠子女的情况);

出生证明、婚姻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其他可能需要的支持文件,如继子女的抚养权证明、收养登记证等。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会随着政策的更新而有所变化,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公安局或户籍管理部门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