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公司备案要求

测绘公司备案规定如下:

备案对象

在洋县范围内开展测绘工作的测绘资质持证单位。

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承担测绘项目的测绘资质单位,无论注册地是否在本市行政区域内。

在岚皋县不动产登记局业务区域内从事不动产测绘的公司和从业人员。

备案时间、地点

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9日(10个工作日),在洋县自然资源局备案。

测绘项目备案应当在测绘项目合同签订二十日内办理。

备案材料提交时间一般为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备案方式

原则上实行网上备案,通过“江西省自然资源厅行政管理与服务平台”办理。

可以采取邮寄、直接报送等方式办理。

备案材料

测绘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扫描件(盖有本单位公章)。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盖有本单位公章)。

测绘项目负责人证明材料(盖有本单位公章)。

本单位测绘资质证书复印件、测绘项目技术设计书复印件、测绘项目合同文本的复印件等。

需提供原件复印后(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的相关材料。

备案有效期

备案一经登记,从登记时间起一年内有效。

备案单位需每年12月31日前提交复核材料,复核合格的,下一年度不再提交备案资料。

备案管理

测绘项目备案可以采取邮寄、直接报送等方式办理。

测绘项目备案办理程序和相关要求应当公开,方便测绘单位进行备案。

测绘资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测绘的法律法规规定,测绘成果必须按统一格式出具,质量必须满足要求。

其他要求

测绘单位资质、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需经过年检,并依法纳税。

测绘单位不得将同一测绘项目分解为若干项目后分别申请备案,或将多个测绘项目合并为一个项目申请备案。

分支机构生产、经营活动受总公司支配,需进行备案并接受监督管理。

以上是测绘公司备案的相关规定,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结合当地的具体政策和流程进行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