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空置房物业费
武汉新物业法关于空置房物业费的规定如下:
2011年施行的《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
房屋交付后一年内无人入住的,空置期间由业主按70%的比例承担物业服务费用。
2018年修订、2019年施行的《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
该条例已删除了关于房屋空置期物业费问题的规定,因此,目前空置房是否有打折的优惠,新施行的《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中并未有规定。
2019年前交付房屋
享有第一年空置房打七折的优惠,其余均全额收取。
建议:
如果您的房屋在2019年之前交付且一年内无人入住,您可以按照70%的比例支付物业费。
如果您的房屋在2019年之后交付或空置期超过一年,则需要按照全额支付物业费,新条例中已没有关于空置房物业费折扣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