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劳动仲裁流程怎么走

广州市劳动仲裁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提交申请书

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提供相应的副本。

申请书应包含仲裁请求、事实和理由、证据和证人信息。

仲裁受理

劳动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受理后,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仲裁准备

仲裁委员会在决定受理后七日内组成仲裁庭。

开庭审理

仲裁庭在开庭前五日通知双方当事人开庭日期和地点。

双方当事人应按时出席庭审,否则可能按撤诉处理或进行缺席裁决。

仲裁调解

仲裁庭在审理过程中应先行调解,促使双方自愿达成协议。

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并送达双方,具有法律效力。

调解未成的,仲裁庭应及时作出裁决。

仲裁裁决

仲裁庭应在受理仲裁申请后四十五日内结束审理。

如案情复杂,可经批准延期,但延长期限不超过十五日。

裁决后制作仲裁书并送达双方当事人。

裁决执行

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此外,您还可以通过“粤省事”小程序进行劳动仲裁的网上申请。

请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申请方式,并确保按照规定的流程准备和提交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