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业管理收费办法

重庆市物业管理收费办法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适用范围

该办法适用于重庆市行政区域内的物业服务收费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物业服务收费定义

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服务人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收取费用的行为。

价格原则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价格管理形式

物业服务费根据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住宅(含商住综合楼中的住宅)物业及其配建停车场的前期物业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非住宅及其配建停车场、改变用途住宅、前期物业服务终止的住宅及其配建停车场、满足部分业主需要或者接受业主委托开展的特约服务等物业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

住宅前期物业服务实行等级服务、等级收费。

新修订的《重庆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一律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不再区分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