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交押金

幼儿园交押金

幼儿园收取押金通常是不合法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没有权利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收取任何形式的财物。幼儿园作为教育机构,如果要求家长或教师交纳押金,这可能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以其他名义收取财物。

《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指出,幼儿园不得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费用。

应对措施

如果遇到幼儿园收取押金的情况,可以明确拒绝,并保存相关证据。

若幼儿园不退还押金,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依法提起劳动仲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如果收受定金的一方(即幼儿园)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