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幼儿园设置标准
陕西省幼儿园设置标准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选址要求
幼儿园选址应因地制宜,规模适度,就近入园,方便接送。
园址应选在地质条件较好、环境适宜、交通方便、场地平整、排水通畅、日照充足、空气流通、公用配套设施较为完善、远离各种污染源的地段。
幼儿园不应与不利于儿童身心健康成长和危及儿童安全的场所毗邻,例如集贸市场、娱乐场所、医院传染病房、太平间、殡仪馆、垃圾场及污水处理站、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等。
规模与班级人数
幼儿园规模分为6班180人、9班270人、12班360人三种。
班额要求:小班20-25人,中班26-30人,大班31-35人。
可混龄编班,混龄班一般不超过35人。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减班级人数,每班增减一般不超过5人。
教玩具配备
幼儿园的教玩具应按《幼儿园教玩具配备目录》标准基本配齐。
室外大型玩具至少能保证两个班同时使用,有一定数量的自制玩具。
每名幼儿应配备2-3件玩沙、玩水玩具,以及一定数量的种植饲养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