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如何申请廉租房的条件和流程

深圳申请廉租房的条件和流程如下:

申请条件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申请地无自有住房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申请地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纳税一定年限

申请人家庭财产总额低于当地规定标准

申请人具有当地户籍或符合当地规定的居住证持有条件

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

申请人一定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即实际经济情况很差的情况

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狭小,且符合申请标准的

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由当地管理机构确定没有其他住宅的

市民政部门核定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或市政府认定的优抚对象的家庭

申请流程

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在30日内审核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是否符合条件

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对家庭住房状况提出审核意见

民政部门对家庭收入状况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给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符合条件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公示,公示期为15日

社区工作站收到廉租住房申请材料后,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查验核实

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材料后,在6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家庭的自有私房情况进行审核

区民政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在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家庭的收入、人口、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文件或其他证件、证明以及是否属于重点优抚对象进行审核

审核符合的公示

公告期限内无异议,予以登记

申请人领取自选房号通知单

申请人自选房号

我局与申请人签订经济适用房销售合同

建议:

申请人在申请廉租房时,应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申请。

由于政策可能会有更新,建议在申请前咨询当地的住房保障部门,获取最新的申请条件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