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景观设计规范术语
住宅景观设计规范术语包括以下内容:
屋顶突出物:
指建筑物屋顶上超出屋面的结构或装饰物,其高度和水平投影面积有具体限制。
实心女儿墙:
指建筑物女儿墙部分的高度要求,自墙顶往下小于1.5米。
构架:
建筑物屋顶上未设围合外墙的部分,不计入建筑高度。
出檐式平屋顶:
建筑高度计算至檐口底面。
坡屋顶:
建筑高度根据屋面坡度不同而有所变化,坡度超过四十五度时,按基地室外地坪至坡屋顶的二分之一计算;小于四十五度时,按其他规定计算。
场地前道路标高:
指建筑物前道路相对于场地地坪的高度差。
建筑群高度限制:
指一组互相邻近的建筑物中最低与最高建筑物高度的幅度,通常对最高建筑物设有限高。
景观通廊:
结合植物、水体、广场等景观元素构筑的带形连续景观绿地空间,如滨水绿带、景观林荫道、水道、花廊、轴线绿带、艺术长廊等。
绿地率:
指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面积的总和占居住区用地总面积的比例。
住宅:
供家庭居住使用的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