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服务许可受理决定书
餐饮业受理决定书是指餐饮服务提供者向相关行政机关提交的关于餐饮服务许可的申请被正式接受并予以审查的决定书。以下是一个餐饮业受理决定书的模板示例:
受理决定书
文号:津( )市监小餐饮许受字〔 〕第号
申请人:(名称或姓名)
申请日期:年月日
受理日期:年月日
决定:你单位于年月日提交的天津市小餐饮许可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我局决定予以受理。
处理时限:我局将对您的申请材料进行核实,并于本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
注意事项:
1. 本决定书一式两联,第一联由许可机关留存,第二联交申请人。
2. 请在接到本通知书后,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进行后续相关事宜。
审批机关:(公章)
审批人员签字:受理人员签字
申请人或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
申请人或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年月日
请注意,以上仅为模板示例,实际文书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格式和内容应以当地行政许可机关的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