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学教师级别

香港大学教师级别

香港大学的教职等级体系遵循美式和英式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职称:

讲师 (Lecturer):

这是教职体系中的基础级别,通常负责教学任务。

高级讲师 (Senior Lecturer):

在讲师之上,比讲师高一级,通常拥有博士学位,并且有一定的教学经验。

助理教授 (Assistant Professor):

这个职称通常是在获得终身教职(Tenure)之前的一个阶段,是初任大学担任教授职的等级。

副教授 (Associate Professor):

在助理教授之上,比助理教授高一级,通常需要承担更多的管理和领导职责。

教授 (Professor):

这是香港大学教职体系中的最高级别,通常拥有终身教职,可以带博士或硕士学生,并在教学和科研领域取得显著成就。

香港大学的法律学院在QS全球排名中位列第20,是一个王牌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