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首次违章免罚条件

违法行为发生时间:

2015年1月1日以后,在深圳辖区范围内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车主身份:

违法行为人为深圳市注册的机动车所有人。

无交通事故:

该违法行为未造成交通事故。

无违法记录:

该违法行为发生之日前二十四个月内,该机动车在本市无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录。

罚款金额:

该违法行为仅被处以罚款处罚,且数额在五百元以下。

车辆登记时间:

机动车注册或者变更登记后已满二十四个月。

需要注意的是,首违免罚仅适用于罚款金额在500元以下且未造成交通事故的违法行为。此外,申请首违免罚的具体方式为到申请“首违免罚”所对应的执法单位窗口办理。

建议车主在申请首违免罚前,仔细核对自身是否符合上述条件,并按照规定流程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