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首次违章免罚条件
违法行为发生时间:
2015年1月1日以后,在深圳辖区范围内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车主身份:
违法行为人为深圳市注册的机动车所有人。
无交通事故:
该违法行为未造成交通事故。
无违法记录:
该违法行为发生之日前二十四个月内,该机动车在本市无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录。
罚款金额:
该违法行为仅被处以罚款处罚,且数额在五百元以下。
车辆登记时间:
机动车注册或者变更登记后已满二十四个月。
需要注意的是,首违免罚仅适用于罚款金额在500元以下且未造成交通事故的违法行为。此外,申请首违免罚的具体方式为到申请“首违免罚”所对应的执法单位窗口办理。
建议车主在申请首违免罚前,仔细核对自身是否符合上述条件,并按照规定流程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