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落户深圳市的条件

子女落户深圳市的条件如下:

父母投靠子女随迁入户

申请人与被投靠人在深圳共同生活,被投靠人迁入深圳户籍连续满8年且仍拥有深圳户籍。

申请人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须同时满足),婚姻在存续期间的,须同时提出入户申请,离异或丧偶除外。

被投靠人属本市家庭户成员。

申请人(随迁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子女投靠父母随迁入户

申请人父母双方或一方是深圳市常住户口居民。

申请人系被投靠人有法定抚养责任的未成年子女,或以下成年子女:

满18周岁不满20周岁,在高中(含中职、中技)或大学(户口未迁入高校集体户)教育阶段在校就读成年子女。

广东省生源且户口迁往学校的未婚未育应届高校毕业生,毕业后未正式落实接收单位,父母户口已迁至深圳的成年子女。

申请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经拟入户地街道计生部门审核符合本市迁户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申请人需先行携带相关资料到拟入户地街道计生部门审核,审核同意后相关计生信息通过深圳市政务资源交换平台流转到我局,不需提供纸质材料)。

夫妻随迁入户

夫妻双方同时符合深圳市入户条件,且一方为深圳户籍。

新生儿入户深圳条件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本市户籍居民,在国(境)内所生育的子女,可随父或随母登记入户。

非婚生子女的落户

随母入户:非婚生育的新生儿原则上可以随母亲入户,需要提供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母亲户口簿等相关材料。

随父入户:如果新生儿想随父亲入户(父亲为深圳户籍),除了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父亲户口簿、身份证外,一般还需要提供确定父子关系等相关材料。

建议:

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包括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出生证明、在读证明等。

提前到拟入户地的街道计生部门进行审核,确保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通过深圳市官方网站预约入户办理时间,按照系统提示完成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