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证审批阶段
测绘证审批阶段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受理
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注册测绘师资格注册的申请材料后,若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应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的全部内容。若逾期不告知,则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对于测绘资质申请,测绘资质审批机关在收到申请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不予受理、补正材料或予以受理的决定。
初审
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自受理注册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并报国务院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测绘资质审批机关在受理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若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单位。
审批
国家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自受理申报人员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批决定。
国家测绘局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作出审批决定的,应将延长的期限和理由告知申请人。
核发证章
国家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自作出批准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决定送达经批准注册的申请人,并核发统一制作的注册测绘师注册证和执业印章。
测绘资质审批机关在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后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单位颁发测绘资质证书。
建议申请人在准备申请材料时,确保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以减少补正材料的时间和流程。同时,申请人应关注审批过程中的各个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各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