涿州餐饮政策规定

涿州关于餐饮政策规定如下:

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

从业人员工作期间应佩戴符合相关标准的口罩,遮住口鼻,并及时更换。

所在企业应免费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口罩,并做好教育和管理工作。

对于未佩戴口罩或不规范佩戴口罩的从业人员,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食品安全管理

餐饮服务单位要加强食品安全管理,落实主体责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

承办3桌以上“年夜饭”的餐饮服务单位需到辖区市场监管部门进行登记备案,并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承办100人以上集体聚餐(宴席)的单位,供应的各类食物需按要求留样125克,独立密封存放,并在专用冷藏设备中保留48小时。

高风险食品如蟹虾螺等海产品、四季豆、黄花菜、豆浆、野生蘑菇等应煮熟煮透,规范操作,严防食物中毒。

农村集体聚餐管理

农村集体聚餐的户主和承办者应在举办前主动向各村(社区)申报,选择取得《小餐饮登记证》的单位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