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食品原材料采购规定

餐饮食品原材料采购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索证要求

餐饮用食品采购必须索证,包括米、面、油、畜禽肉类、定型包装罐头类食品、蔬菜食品、蕈类、食品添加剂、酒类、饮料、乳制品等。

需索取的证件包括有效卫生许可证和产品卫生检验报告合格证明的复印件,采购进口食品必须有中文标识及相关证明。

采购人员要求

食品采购人员应当及时了解食品原辅料的市场信息,做到按需采购,力求物美价廉。

采购人员应持有效的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并掌握食品卫生知识和采购常识。

供应商选择与管理

餐饮企业应评估和选择合适的供应商,采用多种方式进行供应商筛选,如网络搜寻、走访调查等,并对已经合作多年的老客户进行定期的考核和评估。

采购计划应提前安排,根据业务量和供货周期等情况,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做到流程可控、审批流畅。

验收检验

食品原料到货后,餐饮企业需要进行验收检验,检查原料的质量状况、完整性和安全性等,一旦发现问题应及时联系供应商协商解决。

验收检验应做到专人负责,验收和记录应详细,确保所购食品原辅料符合感观性状卫生要求。

库存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