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业现金管理条例解读

餐饮业现金管理条例解读如下:

目的和适用范围

规范餐厅的现金管理,适用于营业款、备用金、费用扣销等各项现金业务。

营业额管理

认真核对和检查所收到的营业额,确保收银下线单与实际金额相符,并由收银员签名。

填写当班所收的实际营业额,并如实记录收银误差、退酒水、退菜品、兑奖(发票)、少票抹零等情况。

收银员对营业额的存缴负责,并于每日早上10:00前将营业额存入指定银行或银行卡。

如有特殊情况需动用营业款,需向总经理申请,同意后方可使用,不得擅自主张从营业额中抵扣。

备用金的使用及管理

备用金主要用于运营中支付零星支出和收银台找零备用,不得作私人用途或转借他人。

备用金实行定额管理,需明确记录使用用途及支出情况,定额数量保持不变,不得挪作他用。

门店财务部及营运部将不定期对备用金的数额进行抽检。

费用报销程序

零星采购和零星费用开支需按照财务部的相关规定执行,餐厅经理对所支出的原始票据(凭证)的真实性、合理性负直接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