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食品留样要求
幼儿园食品留样要求
幼儿园食品留样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专人负责留样:
每餐次的食品应由专人负责留样。
留样量:
留样食品的量应不少于125克,以确保检验需要。
留样容器:
留样食品应盛放在已消毒的餐具中,并确保留样容器清洁卫生。
留样食品处理:
留样食品取样后应立即放入食品罩内防止污染,冷却后用保鲜膜密封,并标明留样时间、品名、餐次和留样人。
冷藏保存:
留样食品必须存放在专用留样冰箱内,温度控制在0-8摄氏度左右。
记录管理:
每餐必须做好留样记录,包括留样时期、食品名称等信息。
留样期限:
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时间到后方可处理。
专用设备:
留样冰箱应为专用设备,禁止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物品。
以上要求旨在确保幼儿园食品的安全性和可追溯性,以保障幼儿的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