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冷食间设置要求

餐饮冷食间的设置要求如下:

布局要求

冷菜制作应独立设专间。

加工经营场所面积500平方米以下的,冷菜、水果制作可设置在同一间,但应有相对独立的操作区域。

500-2023平方米的,冷菜、水果制作宜分间设置。

2023平方米以上的,冷菜、水果制作分间设置。

专间面积应和就餐场所面积和就餐人数相适应,原则上应大于食品处理区面积的10%,最小不得少于5平方米。

专间不得设置两个以上(含两个)的门,专间门宜能自动关闭。专间内如有窗户的应为封闭式(可开闭式的传递食品用的窗口除外)。专间出入门应避开和厨房原料通道及餐饮具回收通道等有穿插污染。

宜在靠近食品烹饪区方向设置开合式进菜口,在靠近厨房跑菜通道方向设置出菜口,进、出菜口应承受开合式输送窗,窗口大小应以可通过传送的食品容器为准。

专间在人员入口处应设洗手消毒、更衣区域和设施,洗手消毒设施上方应有醒目的“六步法”洗手消毒图示。500平方米以上应设预进间,预进间面积和实际操作人数相适应。

设施设备要求

地面和排水卫生要求:地面使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防滑、不易积垢的材料铺设,且平坦、无裂缝。专间内不得设置明沟,地漏应能防止废弃物流入及浊气逸出(带水封地漏)。废水应排至废水处理系统或经其他适当方式处理。

墙壁和门窗卫生要求:墙壁应承受无毒、无异味、不透水、平滑、不易积垢、易于清洁的浅色材料构筑,并到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