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调整基本工资
2020年,多个省份和地区对最低工资标准进行了调整。以下是具体的调整情况:
福建省
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四档,分别为1800元、1720元、1570元、1420元。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相应设四个档,分别为18.5元、18元、16.5元、15元。
青海省
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700元/月。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未调整,继续按15.2元/小时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
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上调至1810元、1580元、1430元,上调了130元/月。
兼职人员的小时最低工资也分四个档次,分别为18.5元、18元、16.5元和15元。
天津市
2020年,天津市最低工资为每月2050元,兼职人员最低小时工资为每人每小时20.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