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食杂证注销
餐饮食杂证的注销流程如下:
准备注销资料
申请人需准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如原《食品经营许可证》、身份证明等。
提交注销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网站或相关管理系统提交注销申请,并上传所需材料。
审核与修改
提交申请后,原登记机关将审核所提交的资料,如有错误需重新修改后再次提交。
等待审核结果
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将收到《准予注销通知书》或不予注销决定书。
领取注销证明
申请人需到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窗口领取《准予注销通知书》或不予注销决定书。
注意事项
若食品经营许可证被注销,许可证编号不得再次使用。
若未按规定申请办理注销手续,原发证的部门将依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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