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装置使用年限规定
测绘装置的使用年限规定如下:
电子仪器 (包括全站仪、电子经纬仪、电子水准仪等):使用年限一般为 10年。
仪器仪表类设备: 使用年限一般为 10年
测绘仪器(如全站仪、水准仪、GPS等):使用期限包括制造开始到报废年限(一般仪器说明书上有详细的说明)和仪器鉴定年限(一般测绘仪器每年鉴定一次)。新出厂、长途运输、摔、碰、撞的仪器必须要进行鉴定。
建议:
测绘装置的使用年限应根据具体设备类型、使用频率和维护情况来确定。
定期进行仪器鉴定,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延长使用寿命。
对于新出厂或经过运输的仪器,应进行严格的鉴定,确保其性能和安全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