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普通高中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在多个方面表现的综合考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思想品德
考察学生的爱国情怀、理想信念、责任担当、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行为习惯等。
记录学生参与党团活动、担任班级或学校职务及履职、评优评先等情况,以及参与集体活动、社团活动、公益劳动和志愿服务等内容、次数、时间和收获。
学业水平
考察学生各门课程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掌握情况以及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记录国家课程的修习内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地方和校本课程学习内容和成绩、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成果,特别是具有优势的学科学习和竞赛获奖情况。
身心健康
考察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心理健康状况和安全素养。
记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结果、日常校园体育活动表现、体育运动技能掌握、体育爱好项目训练和参赛情况,以及健康的生活方式等。
记录学生的自我认知发展、情绪控制、人际关系处理能力发展,以及应对困难和挫折的具体表现。
记录学生参加安全教育、应急演练,养成安全行为习惯,学习自救互救等安全知识和技能的情况。
艺术素养
考察学生对艺术的审美感受、理解、鉴赏和表现的能力。
社会实践(含劳动实践)
考察学生在社会实践活动中的表现,包括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实习经历、志愿服务等。
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是高中生必须填写的一份电子档案,每学期更新一次,包含基本信息、担任职务、荣誉奖励、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科特长、体质与体育特长、艺术特长、科技特长、其他特长、社团和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研究性学习代表成果、处分信息、自我陈述和签名盖章等14个栏目。
综合素质评价在高考统一招生、强基计划招生、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中均作为重要的参考材料,影响学生的录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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