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建筑间距
广州市的建筑间距规定如下:
一般规定
建筑物的建筑间距根据广州地区的日照条件、城市密度分区、建筑物朝向、毗邻建筑之间的相互关系以及建筑属性综合确定。
按层数或高度分类
多层建筑物(六层以下):楼间距一般应在六米以上。
高层建筑物(十二层及以上):楼间距一般应在九米以上。
高层建筑物之间:楼间距一般应在十三米以上。
具体间距标准
房屋前后间距:两楼间距不小于前楼高度的1.2倍,且以冬至日照时间不低于1小时为标准。
房屋左右间距:
多层(4-6层及以下)与多层建筑间距为6米。
多层与高层(12层及以上)间距为9米。
高层与高层之间间距为13米。
特殊情况
平行布置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