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建筑间距

广州市的建筑间距规定如下:

一般规定

建筑物的建筑间距根据广州地区的日照条件、城市密度分区、建筑物朝向、毗邻建筑之间的相互关系以及建筑属性综合确定。

按层数或高度分类

多层建筑物(六层以下):楼间距一般应在六米以上。

高层建筑物(十二层及以上):楼间距一般应在九米以上。

高层建筑物之间:楼间距一般应在十三米以上。

具体间距标准

房屋前后间距:两楼间距不小于前楼高度的1.2倍,且以冬至日照时间不低于1小时为标准。

房屋左右间距:

多层(4-6层及以下)与多层建筑间距为6米。

多层与高层(12层及以上)间距为9米。

高层与高层之间间距为13米。

特殊情况

平行布置时: